一般公司资不抵债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坐牢。因为公司的债务即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并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存在犯罪行为的,则是需要坐牢的。
比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下列情况构成犯罪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动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