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董事退出方式:
1、与公司股东协商,在股东会议中要求退出;
2、经协商一致后辞职;
3、行使挂名董事的权利,向工商登记部门反映要求退出;
4、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退出。
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