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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实认定

2024-01-22105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股东出资不实认定如下:
1、股东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非货币性财产未转让给公司的,视为虚假出资;
2、以公司往来款为股东增资,构成虚假出资。公司增资时,股东以公司经营中的往来款为股东个人出资的,法院认定股东构成虚假出资;
3、股东对外借款作为部分出资,验资后立即从公司账户返还债权人的,视为出资不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或者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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