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专利申请是需要向专利局交纳相关费用的,收取费用的标准是按照《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当中的规定来执行的。但是呢,对于有经济困难的申请人可以适当的减免,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专利局在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时,收取的专利收费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
深圳专利申请费用在过程当中都需要交纳哪些相关的费用呢?
一、专利的申请费用:专利申请要缴纳的申请费用是在申请之日起算,两个月之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二、专利复审费用:专利复审费用是在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交纳的。
三、专利的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五、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六、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七、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八、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