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1.股权质押是股东的权利,股权登记在股东名下的,股东对股权进行质押的,是不需要股东配偶同意的。
2.《公司法》第32条第3款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