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应当在决议解散或者是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之后通知并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