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立公司时,要是发起人存在虚假出资、虚报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等违法行为时,一般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现阶段根据《公司法》规定,这类违法行为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案情,作出不予登记、责令改正、吊销执照、罚款等进行处理的,法院无权直接判决公司设立无效。
因此,第三人要是发现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选择报警或向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由警方或工商介入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