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有法律效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