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权是指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分配利润的权利,优先认购权是指当公司,公司新增资本时,股权有权优先认购,认购的方式和比例可以由公司章程约定。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