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公司设立合同的合同与章程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合同的合同与章程的区别是怎样的

2022-12-2211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设立公司。

两者在内容上也常有类同或相通之处,例如都约定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出资与比例、出资形式等等。

但是,两者在法律性质和功能上,还是有着巨大的差别: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公司设立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

公司章程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要求的公司必备文件。

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就不能成立。

而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有合同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有发起人协议外,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要求公司必须具有设立协议。

(二)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不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公司章程的作用范围包括股东、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

而公司设立协议仅仅是股东之间的任意性合同,需遵守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其作用范围仅限于签约的主体之间。

(三)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期限不同。

公司设立协议主要是在公司设立期间发生法律效力,所调整的是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2法律依据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