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过错性辞退。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主要形式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由于在经济性裁员时往往涉及很多劳动者,为了防止企业滥用“经济裁员”的名义裁减人员,所以必须严明法定条件和严格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