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子公司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只要母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出资完毕,对子公司的负债只承担有限责任。
但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负债的产生或者资产损失存在不当的干预或影响,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包括子公司的高管。具体可以参见公司法的规定,关于人格混同及高管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