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单位合并账务的处理如下:账务的处理应当在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