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哪些情形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成立

哪些情形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成立

2024-01-2211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有:

(1)会议召集人无召集资格;

(2)会议未通知或公告到相应人员;

(3)表决不通过或无表决权的参会人员通过的决议;

(4)决议内容不合法或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公司未召开会议的情形,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2法律依据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股东抽逃出资怎么办?
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后还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不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可以吗?
股东未经允许转让股权怎么办?
怎么制度股权激励方案?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