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创作上述作品的方式之一可以是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之一,那么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要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要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一、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条件:
1、独创性
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合法性
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3、可复制性
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二、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材料:
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