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应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再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剩余的利润由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红。具体的利润分配办法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在法定公积金以外提取任意公积金,则还应当先提取任意公积金,之后再进行分红。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进行分红的,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果公司在尚有亏损未弥补,或者未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向股东进行分红的,股东应当将所得的利润退回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