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决定设立子公司可以吗?
股东会决议成立子公司有的规定包括成立子公司,需要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不需要开股东会决议。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
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
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
设立子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
子公司登记申请书,需要哪找要求,详细填写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场地等内容。
2、资产证明
成立子公司,需要投入一笔资金,之后才能成功登记。由于不再需要实缴资金,所以准备验资报告或认缴证明皆可。
3、名称核准通知书
子公司的名称,通过工商部门的核准,获得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4、场地材料
注册地址的租赁或所有权证明。如果注册地址为住宅,还需要有小区物管或居委会的批准文件。
5、法人资料
法人的任命文件、身份证明等材料。
6、企业材料
企业也就是母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证明文件。
7、股东会决议
企业成立子公司之前,需要在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中通过决议。
从上可知,子公司设立的申请材料,是需要有股东会决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