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2名执行董事,但是需要看公司的规模和性质。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同时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等,以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作为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