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转让的股权,也称为瑕疵股权。
如果股权受让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股权,如果遇到像:公司债务债务方面的问题的话,原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股东仍需对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补足责任。如果原股东拒不履行该责任的话,受让方有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提起诉讼。代表公司要求出让人立即补足出资,这样也可以防止日后与出让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如果股权受让人本身已经知道该股东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仍然与该股东以低价进行股权转让,那么这种情况下,受让人就应该和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出资或者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