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在制度上对一人公司做出了种种规制,因此投资者在设立一人公司时,应该熟悉这些规制制度。结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制制度如下:
1、出资。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被提升到10万元,且不能分期缴纳。
2、公示。在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中应当载明自然人或者法人独资的信息。
3、财务监督。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刺破公司的面纱。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即发生“财产混同”,适用揭破法人面纱原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且本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5、数量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上述规定不适用法人及其设立的一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