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的部门解散,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员工,但需要补偿员工,即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