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属于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关系的话,是可以通过吸收合并的,这样子分公司就不会再存在了,但是这样对于总公司的发展是有好处的,可以在总公司中看到分公司的一些业务。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