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也算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知识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那么网络版权一般行为侵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网络版权一般行为侵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网络版权一般行为侵权的主要形式
1、上载。
上载有两种形式,一是将传统作品数字化后上载到网上,二是将本身就是数字化形式的作品直接上载到网上。
2、转载。
这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其网络作品在网络上转载,其实是网络间的复制、传输。我国现行《权权法》只涉及报刊转载问题,关于网络作品的转载,《网络著作权解释》2003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正后,该解释第3条明确了对网络作品转载的有限的“法定许可”使用。
之所以说是“有限的”,是因为其规定“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不适用法定许可;还声明“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范围的”也不适用法定许可使用范围。这里要注意的是,所谓“声明”必须是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作出的。一般情况下,报刊、网站自己作主发表的“声明”并无法律效力。
但是,该解释2006年11月20日通过的修正案删除了这一条。
3、下载。
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发表在网上的作品下载并发表在报刊上,或储存在存储器上,或打印在纸介质上。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络版权一般行为侵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