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者的具体伤情,承担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