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有条件通过是指:
一、申请的材料有瑕疵,但还没有到否决的程度,是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些问题,进而解决这些问题;
二、需要再补充提交一些资料,进快完善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