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股东组成,对重大事项拥有决议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