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一般不可以找股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构成人格否认的,需要对公司欠的钱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