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实的,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对公司债务,以未缴纳出资的额度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虚假出资的,不构成犯罪,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虚假出资构成犯罪,按虚假出资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第一百九十九条【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