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的是法律形式上合并。必有一家公司消灭。会计讲的是经济实质的合并。指具有控制力或影响力就必需编制合并报表。实际上还是独立两家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