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遇到“被股东”、“被法人”的这些情况,我们或者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撤销,或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如果能够向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申请撤销,而能够解决问题的,当然是最好,经济又实惠,而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市场监管部门不予以撤销关于“法人”、“股东“的登记,我们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总而言之,遇到“被法人”、“被股东”的情况,切莫“置之不理”,更不能“听之任之”,因为,说不定哪天,可能就会“被承担责任”,而一旦那样的话,将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带来利益的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