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任何股东都不能享有特权,股东的权利只能来源于其出资份额(股份数),并与其出资份额的多少相适应。同时,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是合资公司,则在决定公司意思方面,并不根据股东作为个人的意愿,而是依赖全体股东按照“多数决”方式所形成的决议。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要求按照持有股份数的多少决定表决权票数,而非以人头为单位实行“一人一权”或“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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