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被兼并后债务由兼并方承担。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兼并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是不用进行清算。
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