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效力应认定为无效。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得剥夺股东权利,违反法律的规定。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