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试用期被辞退有两种情形
1.是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这种情形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在操作中公司应说明辞退原因,这种说明形式上法律没有要求;
2.是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但最多就是本人半个月的工资。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代通知金的支付情形是法定的,但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这四种情形下才能实行。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则根据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赔偿标准,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若因用人单位单方面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意外终止的,必须提前30天进行通知,否则要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