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千万不要存有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会保险费的侥幸心理,因为这一做法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首先,自用工之日起,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会加收一部分滞纳金。最后,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单位只能自咽苦果。
综上所述,如果是实习生或者实习期员工,缴纳社保是一种责任,也是可以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