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出资不足需要承担的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