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不用新做。
一般公司是按公司营业执照的开始日期,到结束日期,连续记账的,不管中间是否更换法人、股东、地址、公司名称等,都必须连续记账。但是如果公司注销就需重新建账,如公司名称没有变更,也就是没有注销,那么会计帐必须接着做。
法律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
有明确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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