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具有一定的限制。股东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应当属于属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获得公司的代理委托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