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法人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是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服从国家计划、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指导进行生产和业务活动。其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各种自然资源、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设施。
集体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有限责任。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在农村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地区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工副企业等合作经济,在城镇表现为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集体经济。主要形成于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小商贩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有的是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居民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成。
变更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