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不见了可以进行补办,补办方式如下:
(1)如果是个体户营业执照,首先要向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工商局进行挂失挂失后,领取《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并进行填写,然后提交文件,然后缴纳相关费用;
(2)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首先要进行挂失,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向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提交补办申请,然后再拍照补办。
2、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