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的债务需要经过清算组清算后再用破产企业的财产偿还,并且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债务偿还。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也就是因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中产生的诉讼费等,以及公益债务,是指为了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针对债务人财产发生的债务,比如为了让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等。在支付完这些费用后,在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是破产欠缴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才是普通的债务,也就是在经营过程中所欠的货款、借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