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的硕士教育属于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是在职硕士教育属于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