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去申请仲裁,并依法递交能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仲裁申请书和申请书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