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法律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