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