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的注册与使用中,可以依法进行商标的转让或变更,那么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是什么意思?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是什么意思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用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方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作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方式有合同转让和承继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经过签定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承继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挂号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损失行为能力,由法定承继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作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请求处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施行法令》施行之日起,已请求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请求变更其请求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许删减注册请求中指定产品。因企业合并、吞并或改制而发作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处理转让手续。处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作转移。请求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处理;另一条则是请求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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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