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与工厂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可以提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告知单位,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同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续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