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可以调解几次
劳动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多次仲裁调解,在仲裁裁决作出前,至少需要调解一次。仲裁开庭前以及庭审中,当事人都可以自愿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