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日起即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