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即国际商标注册的一种途径。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向指定成员国申请,把在本国注册或申请的商标扩大保护至该成员国。那么,欧盟商标和马德里商标的主要区别点在哪里?如有兴趣,请听听华律网小编的看法。
欧盟商标和马德里商标的主要区别点在哪里
欧盟商标:受保护范围覆盖欧盟目前28个成员国,也会自动延伸保护到未来加入欧盟的国家。
马德里商标:受保护地域范围以申请人指定国家为限,可指定国家包括加入马德里议定书与马德里协定书的国家、地区,及相关区域性组织,目前共95个成员国,其中包括欧盟地区成员国,如:英、法、德等国,也包括欧盟本身。
马德里商标和欧盟商标申请人的资格限制
欧盟商标:没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提交申请。
马德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成员国的企业实体、个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以原属国已申请或注册商标为基础商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起申请。就中国而言,申请人必须已经取得商标注册证书,或者商标受理通知书,方能申请马德里商标。
马德里商标和欧盟商标注册时长
欧盟商标:平均8个月就可以完成注册,近期商标注册时间已缩短到五个月。
马德里商标:申请商标的注册时长取决于各国不同立法规定,多数国家所需时间可达18个月之久。
马德里注册商标受保护地域范围广,一份申请可以指定全部成员国,申请费用相对于单一国家申请较低,因此在全球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以至于通常所说的“国际商标”,就是指马德里商标。
欧盟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欧盟28国境内,而且有可能缩减为27国,但相对而言,申请流程较为简单方便,所需时间较短,申请商标可以很快获得核准注册保护,且救济途径统一,有利于商标权利保护。因此,如果企业只需在欧盟成员国内寻求商标权利保护,建议选择单一申请欧盟商标;当然,对于需要在更多国家进行商标注册的申请人,通过马德里申请是比较稳定的选择,同时也可以指定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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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